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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在一份申请书上同时申报了3个类别,现在仅有一个类别的项目需要补正。如果补正不合格,对另外两个类别有影响吗?
A: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局是针对该件商标注册申请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因此该件商标注册申请的另外2个类别也不能... 详情 >
Q: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能否作为三项经费的计算基数?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 详情 >
Q: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还可以继续使用专用发票吗?
A: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 详情 >
Q: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的补正通知书,补正起始时间该如何计算?
A: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局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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